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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县外中小学违规招生造成“人籍分离”问题的风险提示
日期:2023-07-07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量:2283

家长朋友,各位同学:

为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沧教基【2023】5号)规定,2023年“小升初”继续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

近日多例举报反映一些县外民办学校跨县域在我县招生、私下提前招生、通过考试“掐尖”挑选生源的违规招生行为,存在“人籍分离” 无法办理学籍的风险隐患,现进行如下提醒:

相关违规招生行为主要表现为:

1.县外民办中小学违规提前招生、违规跨审批地、跨县域招生,扰乱招生秩序。

2.县外民办中小学违反免试入学规定,使用考试、测试等形式“掐尖”选拔学生。

3.县外民办中小学因违规招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4. 县外民办中小学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违规招生、转学造成无学籍的风险提示:

1.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均属于违规招生,不予注册学籍、不予办理学籍转接。

2.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任何变通形式的违规超计划、跨县域招生、“掐尖”选拔学生均属违规行为,都会造成学生无法注册学籍,导致初中学生无法正常参加中考、无法取得初升高分配生资格,影响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体育过程性测试分数和中考总分。

3.所有招生入学注册学籍后擅自离校或外出借读,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生,将进行学籍异动注销。

4.新生学籍注册由全省统一安排,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

5.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电子学籍转接。凡是不符合转学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擅自离校或外出借读,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将进行学籍异动注销。

6.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处理。

东光县教育局将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问题向市教育局招生、纪检等部门进行举报,并且按照上级规定不予审核学籍申请。请各位学生和家长朋友们不要轻信任何学校和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避免误听误判,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

教育局咨询电话0317-7798219 

东光县教育局

2023年7月5日

学校版东光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县外中小学违规招生造成“人籍分离”问题的风险提示.docx